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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巴紐案 邱義仁、黃志芳不起訴][自由時報][2012-12-25] [打印本頁]

作者: qazpo    時間: 2012-12-26 11:34 AM     標題: [巴紐案 邱義仁、黃志芳不起訴][自由時報][2012-12-25]

本帖最後由 qazpo 於 2012-12-26 11:35 AM 編輯

【新聞主題】:巴紐案 邱義仁、黃志芳不起訴
【新聞出處】:自由時報
【發布日期】:2012/12/25
【文章內容】:


〔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外交部金援巴紐10億元弊案,原本將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列為調查對象,但檢方傳訊參與建交案的外交部官員,再歷經數十次司法協助後,查不到兩人侵吞外交款的證據,今天上午不起訴兩人。
  
邱義仁在國安會秘書長任內,介紹中華顧問工程司前副董事長金紀玖給外交部長黃志芳,而外交部為推動巴紐建交案,95年9月匯款2980萬美元給金紀玖、另名外交掮客吳思材的新加坡聯名帳戶內。
  
外交部查覺巴紐建交有問題,要求兩人退款,卻發現帳戶內鉅款早已被提領一空,金紀玖涉案後潛逃美國,吳思材則被判3年10月確定。檢方原本懷疑,過程中有公務員朋分賄款,一度將邱義仁和黃志芳列為調查對象。
  
不過,隨著檢方數十次向新加坡、美國、中國、日本及香港等地提出司法互助要求,赫然查出金援款項早在95年10月19日到12月1日,就被金紀玖和吳思材朋分一空。檢方另比對數百筆海外資金流向後,確定沒有可疑款項流入邱義仁、黃志芳的國內外帳戶,兩人的二等親屬帳戶內也沒有可疑資金。
  
檢方另傳訊外交部官員作證,發現黃志芳等人當時積極推動建交,應該沒有侵吞公款的犯意,今天不起訴兩人。據了解,檢方與外交部合作下,目前已成功追討回1510萬美元(折合台幣4億5千萬元)。
  
【個人觀點】
[attach]85709752[/attach]  
先抹黑再說,名聲都被鬥臭了,政治生涯也已經結束,
誰會記得他們無罪呢?典型的大街上罵人小巷裡道歉。

  

【延伸閱讀】

  

新聞步希臘後塵?台灣負債22兆 每人背90萬 (2012/11/17 年代新聞)
http://www01.eyny.com/thread-8283839-1-1.html
新聞國民黨賄選連坐遭罰4555萬 共57件 佔總件數的八成四 (2012/12/13 自由時報)
http://www01.eyny.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341046















作者: happ682    時間: 2012-12-26 11:42 AM

本帖最後由 happ682 於 2012-12-26 11:38 PM 編輯

巴紐案是黃志芳主動告發檢的
他若是要貪的話,直接簽,(雙方皆大歡喜)絕對沒有人會知道的

正直光明磊落的人.受政媒冤枉,等了四年

當初被狗民黨和藍媒們
為了一己一黨之私,先把人打到十八層地獄
用力打,目的就達到了


作者: sky051096    時間: 2012-12-26 11:43 AM

版主說的一點都沒錯
人都給你說成那樣
跑的跑,種菜的種菜
現在無罪有啥用呢
作者: steven_lu    時間: 2012-12-26 03:27 PM

三人成虎的故事常常在台灣的媒體上演,在媒體被壟斷和變相管制的情形下,就這麼幾家可以看,報錯了也沒事,也少有新的媒體加入,台灣媒體的自我約制力和警覺性真的太低了!

作者: klaus0222    時間: 2012-12-26 05:56 PM

這都是當時為了選舉要塑造扁朝官員都是貪腐的印象吧,對照現在馬朝貪腐案件接連不斷,卻是格外諷刺,不過就算現在才還人清白也都於事無補了吧!
作者: 璿云    時間: 2012-12-26 06:14 PM

如果讓你查到證據.那讀法律的人還混個什麼.法院常常用切割辦案.及證據不足當理由替政治權貴開脫
作者: kmarstar    時間: 2012-12-26 06:23 PM

可以肯定的是當初21QQ和新聞野種會、關賤時刻!是何等的狂批

今天一定是靜悄悄!壓根不提這件事!
作者: gn00497585    時間: 2012-12-26 06:31 PM

10億元(大樂透要連中10次)不是幾毛錢~
邱義仁黃志芳都是綠民所謂人才~高知識份子~真的都那麼好騙嗎
法官真的切割的太厲害了~被判無罪而判當然無罪台灣司法已死

作者: alexliu0129    時間: 2012-12-26 07:33 PM

跟老K整個黨都貪成共犯結構比起來,
綠營的狀況以單一個案居多,
還是給白賊馬壓力將黨產歸零吧,
公平的選舉制度才會出現更好的人才


作者: zogol    時間: 2012-12-26 07:51 PM

查不到證據,人的前途和名聲也毀了zzz
作者: WANG198183    時間: 2012-12-26 11:01 PM

看這這篇文章在看看特偵組以及檢調的動作
很難讓人相信台灣司法是公正的
作者: 496531756    時間: 2012-12-27 09:46 AM

反正目的已經達到了
這兩人有沒有罪對KMT都沒差了
作者: bobotown    時間: 2012-12-27 10:24 AM

這時候應該要有人出來掃掃地~~
喊一下司法不公~八年遺毒啥的~


作者: br031864    時間: 2012-12-27 11:03 AM

連 '證婚洗腳院' 的王剩人院長
當初也曾痛批前朝狗屁倒灶
可恨翻箱倒櫃查無弊端實證
政媒聯手搞臭個人清譽四年
卻連一個廉價的道歉都免了


作者: stop2010    時間: 2012-12-27 12:03 PM

民進黨...被起訴=政治迫害
國民黨...被起訴=司法正義
民進黨...不起訴=國民黨的抹黑
國民黨...不起訴=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何時能跳脫這種思考邏輯?

作者: vicking1110    時間: 2012-12-27 12: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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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ffduck    時間: 2012-12-27 12: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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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nk360    時間: 2012-12-27 01:25 PM

帶有政治性的司法案件,不管有罪無罪.....先鬥黑再說。習慣就好了~台灣司法的悲哀!
作者: b9515169    時間: 2012-12-28 01:19 PM

真慘 都臭掉了現在還當事人清白已經來不及了
作者: j0920520270    時間: 2012-12-28 01: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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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yny333    時間: 2012-12-28 02:22 PM

KMT一慣的爛技倆~~~從以前到現在還是沒有變~~~
我叫633的主謀出來下跪道歉好了....就怕它說居2線不要
作者: roxan168    時間: 2013-1-1 12: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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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aifak    時間: 2013-1-1 02:47 AM

馬的居然敢不斷向媒體談清廉~~~
會不會被笑死呀~~~~!!
請大家回想他以前的特支費是如何被脫罪的~~~~
Bumbler Ma遭起訴後~~
國民黨竟然沒黨記處分!!!張花冠起訴時,還以有處分李朝卿,在自命清高個屁!!
後來,一審法官蔡守訓,竟然引用中國宋朝公使錢可以私入!!!!!!
當作無罪判決的依據耶!!!!~~
不是它律師耶,是法官幫他解套耶!!!!!
這會不會太扯了呢??!!!

作者: 山林涼    時間: 2013-1-1 04: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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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ngbossy    時間: 2013-1-1 07:38 AM

阿扁前總統也一樣,雖然有被抓到貪污的事證那便是有罪!要付出代價…但依然很討厭當時那一堆政客爆了一堆小道消息,根本是亂槍打鳥!浪費司法調查的資源…結果一堆案子很可能大部分是無罪地!陳前總統是貪污案被抓,結果到現在依然有不少藍營的支持者還再說著當年那一顆子彈而當選的事,認定是水扁前總統的陰謀佈局…真可笑!
作者: robin0803    時間: 2013-1-1 09:12 AM

反正司法都這樣判了 旁人也無法說什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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