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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只因為未即時配合檢測,就把人打到頭破血流,是否執法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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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ku_RunRun
時間:
2016-7-10 04:52 PM
標題:
只因為未即時配合檢測,就把人打到頭破血流,是否執法過當?
本帖最後由 guavalai 於 2016-7-10 09:38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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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轉載自網路文章)
美機場就是狂!「腦癌少女」被安檢員暴打到噴血
通常搭飛機最麻煩的,個人覺得就是「安檢」,每個國家都有不同處理方式,
就拿王子最近去的越南來說好了:入境安檢時甚至要求我同伴脫掉鞋子~
這還算好,後面有個年輕女孩她的金屬皮帶是縫在裙子上的,想當然經過探測器一定會BB叫!
但安檢人員當時想叫她脫掉裙子...但礙於人真的塞爆就作罷。
現在鏡頭拉到美國-曼菲斯的機場(Memphis International Airport)!
有一名罹患「腦癌」的少女漢娜剛在做完「放射性治療」後從機場搭機回家,
通過安檢門時,卻測出金屬反應!!!
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TSA)便要求漢娜配合安檢,但漢娜一時還搞不清楚狀況,母親想要解釋卻被推開,
隨後漢娜就被安檢人員推倒在地毆打到血流不止,還造成左眼受傷。
但其實漢娜並不是故意不配合安檢,漢娜是因為17年來做了多次的手術和化療,
讓她失去了「部分聽力」並造成「一眼失明」,還因為腦部受到損傷,而容易搞不清楚現實的狀況,
當然反應跟一般人就有差...
針對此事她的母親沉痛的表示,安檢人員的行為已經造成漢娜身體與心靈的創傷,也絕對告上法院,
要求13.3 萬美金(約 412 萬台幣)的賠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雖然我不清楚當時的狀況究竟是如何,
但就這樣一把將人推倒在地還拳打腳踢到血流不止,這樣的行為也實在太過份了吧,
就算是維護飛安、也不是能拿來作為對一個手無寸鐵的人動手的藉口不是嗎?
這樣的作為是否屬於執法過當,各位的看法是如何呢?
作者:
ajk987
時間:
2016-7-10 04:55 PM
這有點過當了吧
不至於把人打成這樣!
作者:
c9107156
時間:
2016-7-10 05:35 PM
是過了點,有點情緒化,這樣的工作態度不是很好的說。再忙也不能這樣啊,員工的教育有待加強
作者:
derek980011
時間:
2016-7-10 07:36 PM
我覺得應該算吧!!!畢竟都把人打傷成這樣了,確實是有點過份!!!
作者:
abs0596
時間:
2016-7-10 11:59 PM
搞什麼東西阿
連解釋的機會都不給就打到頭破血流
就算時機再怎麼敏感
也該先問話吧~這就是民主的美國嗎!!
作者:
PHIL0823
時間:
2016-7-11 11:23 AM
本帖最後由 PHIL0823 於 2016-7-11 11:24 AM 編輯
網路上都風傳TSA的名聲很差
不過毆打女病患也太誇張了...
最近看到相關的報導
說要檢查的項目越來越多
因為預算關係
人手卻越來越少
導致無時無刻都排起人龍
乘客不耐久候也是怨聲載道...
作者:
2cxz
時間:
2016-7-11 12:02 PM
人不配合檢測可以勸說不能過量執法,不聽勸只能再勸說不能把人打到頭破血流
作者:
namieboa
時間:
2016-7-12 06:47 AM
暴力執法不等於嚴正執法
作者:
thismymine
時間:
2016-7-12 08:13 AM
本帖最後由 thismymine 於 2016-7-12 08:14 AM 編輯
美國嘛~ 呢D咪所謂自由國家, 太多見唔到的黑暗.
作者:
lonely30311
時間:
2016-7-12 12:57 PM
可以先勸說 但是動手就有點過頭了
不聽勸就打人...好凶阿
作者:
.小路.
時間:
2016-7-12 02:13 PM
本帖最後由 .小路. 於 2016-7-12 02:13 PM 編輯
又不是攻擊安檢人員還是有做什麼,
有必要打成這樣?
作者:
abc763092
時間:
2016-7-12 04:56 PM
機場是重要場合,安檢人員面臨的壓力也很大,但執法也不能過當
作者:
vicking1110
時間:
2016-7-12 05: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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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ku_RunRun
時間:
2016-7-12 05:26 PM
PHIL0823 發表於 2016-7-11 11:23 AM
網路上都風傳TSA的名聲很差
不過毆打女病患也太誇張了...
把人打成這樣真的很誇張耶,
那女的又沒做什麼,只不過是反應慢了一點而已,
好像在說有生病或是反應慢一拍的都別去那裡一樣
作者:
b0988251295
時間:
2016-7-13 12:38 AM
不管如何動手就是不對!!
當然當事人有反抗或攻擊行為就可以適當做一些防衛
作者:
gj9494
時間:
2016-7-14 10: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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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rte1013
時間:
2016-7-16 12:15 PM
是過份了點,有點情緒化而且也已經變成一種歧視了,這樣的工作態度並不是很好。再忙也不能這樣啊,員工的教育有待加強
作者:
long6792
時間:
2016-7-17 01:38 AM
所以要慶幸的是在台灣真的是講人權
作者:
energy0502
時間:
2016-7-18 08:31 AM
雖然說美國歷經911事件的浩劫,所以才採取全面性弱點管理,但安檢人員在值勤時還是要依據比例原則來檢測,避免執法過當,造成人員的生命、自由及財產的危害。就如此例,有點像寧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人的意味存在。
作者:
st9030409
時間:
2016-7-25 10: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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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pc59614
時間:
2016-7-26 06:24 PM
應該讓人有解釋的機會
而且未勸說就動手打人真是太過
作者:
hum33
時間:
2016-8-12 03:50 PM
基於職責他是應該安檢,但判斷能力有待加強教育,把人打到頭破血流就是不對
作者:
avsue
時間:
2017-10-4 03:44 AM
看情況而定,以樓主所舉例的例子來看,真的有"執法過當"之嫌
作者:
maymaytwotwo
時間:
2017-10-4 11:57 AM
該抓去關就去關,
暴力警察行為不可取..
作者:
loveme74123
時間:
2017-11-5 12:11 AM
當然會阿 但是站在安檢的那一方,他也是為了乘客的安全,是有必要攔下來做檢查,不過不了解狀況,就把人打了一頓,這也太說不過去了
作者:
iwgpnuber1
時間:
2017-11-10 10:48 PM
打成這樣當然就是執法過當了,而且還是在沒有弄清楚情況下。
作者:
ppp5488488
時間:
2017-11-10 11:34 PM
都打人了當然是執法過當阿
作者:
loveme74123
時間:
2018-2-8 05:22 PM
我是覺得有點執法過當了 雖然在美國很重視飛安 但人都還沒上飛機,至少也給個時間解釋吧
作者:
goodbyemy
時間:
2018-2-14 01:03 AM
都還沒聽別人說明就開扁,造成別人受傷,這真的是過份了
我想對方應該會被判賠一筆不小的費用吧
作者:
Chija2695
時間:
2018-9-15 04:52 PM
沒有暫時性的安全疑慮這樣的行為已經構成執法過當了~
我是不了解現場情況~但是只要能壓制住這少女就可以了~
我不相信現場那麼多安檢員壓不住這少女~
感覺有些執法者會把自己的情緒發洩在嫌疑人或嫌犯身上~
作者:
loveme74123
時間:
2018-10-16 10:55 PM
是阿 是應該要給人一點時間吧 就算慢了一點也不至於要把人打成這樣啊
作者:
hly12222
時間:
2018-10-17 03:23 PM
當然是啊,不否認太多狡猾的民眾不配合,但警察也太多跋扈濫用公權力的!
作者:
jw9365
時間:
2018-10-23 09: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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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veme74123
時間:
2018-12-27 07:58 PM
是有一點過當 我是覺得可以慢慢的來 還沒搞清楚就直接把人打趴 會不會太過於敏感
作者:
alex6789
時間:
2018-12-27 09:17 PM
為什麼不配合就好?
配合就不會這樣了吧
機場那麼緊張的地方
作者:
style0915
時間:
2020-11-30 10:57 PM
可以勸導吧 動手就是不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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