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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只因為未即時配合檢測,就把人打到頭破血流,是否執法過當? [打印本頁]

作者: Chiku_RunRun    時間: 2016-7-10 04:52 PM     標題: 只因為未即時配合檢測,就把人打到頭破血流,是否執法過當?

本帖最後由 guavalai 於 2016-7-10 09:38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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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轉載自網路文章)

美機場就是狂!「腦癌少女」被安檢員暴打到噴血

通常搭飛機最麻煩的,個人覺得就是「安檢」,每個國家都有不同處理方式,

就拿王子最近去的越南來說好了:入境安檢時甚至要求我同伴脫掉鞋子~

這還算好,後面有個年輕女孩她的金屬皮帶是縫在裙子上的,想當然經過探測器一定會BB叫!

但安檢人員當時想叫她脫掉裙子...但礙於人真的塞爆就作罷。

現在鏡頭拉到美國-曼菲斯的機場(Memphis International Airport)!

有一名罹患「腦癌」的少女漢娜剛在做完「放射性治療」後從機場搭機回家,

通過安檢門時,卻測出金屬反應!!!

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TSA)便要求漢娜配合安檢,但漢娜一時還搞不清楚狀況,母親想要解釋卻被推開,

隨後漢娜就被安檢人員推倒在地毆打到血流不止,還造成左眼受傷。



但其實漢娜並不是故意不配合安檢,漢娜是因為17年來做了多次的手術和化療,

讓她失去了「部分聽力」並造成「一眼失明」,還因為腦部受到損傷,而容易搞不清楚現實的狀況,

當然反應跟一般人就有差...

針對此事她的母親沉痛的表示,安檢人員的行為已經造成漢娜身體與心靈的創傷,也絕對告上法院,

要求13.3 萬美金(約 412 萬台幣)的賠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雖然我不清楚當時的狀況究竟是如何,

但就這樣一把將人推倒在地還拳打腳踢到血流不止,這樣的行為也實在太過份了吧,

就算是維護飛安、也不是能拿來作為對一個手無寸鐵的人動手的藉口不是嗎?

這樣的作為是否屬於執法過當,各位的看法是如何呢?

作者: ajk987    時間: 2016-7-10 04:55 PM

這有點過當了吧
不至於把人打成這樣!
作者: c9107156    時間: 2016-7-10 05:35 PM

是過了點,有點情緒化,這樣的工作態度不是很好的說。再忙也不能這樣啊,員工的教育有待加強
作者: derek980011    時間: 2016-7-10 07:36 PM

我覺得應該算吧!!!畢竟都把人打傷成這樣了,確實是有點過份!!!
作者: abs0596    時間: 2016-7-10 11:59 PM

搞什麼東西阿
連解釋的機會都不給就打到頭破血流
就算時機再怎麼敏感
也該先問話吧~這就是民主的美國嗎!!

作者: PHIL0823    時間: 2016-7-11 11:23 AM

本帖最後由 PHIL0823 於 2016-7-11 11:24 AM 編輯

網路上都風傳TSA的名聲很差
不過毆打女病患也太誇張了...

最近看到相關的報導
說要檢查的項目越來越多
因為預算關係
人手卻越來越少
導致無時無刻都排起人龍
乘客不耐久候也是怨聲載道...
作者: 2cxz    時間: 2016-7-11 12:02 PM

人不配合檢測可以勸說不能過量執法,不聽勸只能再勸說不能把人打到頭破血流
作者: namieboa    時間: 2016-7-12 06:47 AM

暴力執法不等於嚴正執法
作者: thismymine    時間: 2016-7-12 08:13 AM

本帖最後由 thismymine 於 2016-7-12 08:14 AM 編輯

美國嘛~ 呢D咪所謂自由國家, 太多見唔到的黑暗.
作者: lonely30311    時間: 2016-7-12 12:57 PM

可以先勸說 但是動手就有點過頭了
不聽勸就打人...好凶阿

作者: .小路.    時間: 2016-7-12 02:13 PM

本帖最後由 .小路. 於 2016-7-12 02:13 PM 編輯

又不是攻擊安檢人員還是有做什麼,

有必要打成這樣?
作者: abc763092    時間: 2016-7-12 04:56 PM

機場是重要場合,安檢人員面臨的壓力也很大,但執法也不能過當
作者: vicking1110    時間: 2016-7-12 05: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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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ku_RunRun    時間: 2016-7-12 05:26 PM

PHIL0823 發表於 2016-7-11 11:23 AM
網路上都風傳TSA的名聲很差
不過毆打女病患也太誇張了...

把人打成這樣真的很誇張耶,

那女的又沒做什麼,只不過是反應慢了一點而已,

好像在說有生病或是反應慢一拍的都別去那裡一樣
作者: b0988251295    時間: 2016-7-13 12:38 AM

不管如何動手就是不對!!
當然當事人有反抗或攻擊行為就可以適當做一些防衛
作者: gj9494    時間: 2016-7-14 10: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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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rte1013    時間: 2016-7-16 12:15 PM

是過份了點,有點情緒化而且也已經變成一種歧視了,這樣的工作態度並不是很好。再忙也不能這樣啊,員工的教育有待加強
作者: long6792    時間: 2016-7-17 01:38 AM

所以要慶幸的是在台灣真的是講人權
作者: energy0502    時間: 2016-7-18 08:31 AM

雖然說美國歷經911事件的浩劫,所以才採取全面性弱點管理,但安檢人員在值勤時還是要依據比例原則來檢測,避免執法過當,造成人員的生命、自由及財產的危害。就如此例,有點像寧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人的意味存在。
作者: st9030409    時間: 2016-7-25 10: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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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pc59614    時間: 2016-7-26 06:24 PM

應該讓人有解釋的機會
而且未勸說就動手打人真是太過
作者: hum33    時間: 2016-8-12 03:50 PM

基於職責他是應該安檢,但判斷能力有待加強教育,把人打到頭破血流就是不對
作者: avsue    時間: 2017-10-4 03:44 AM

看情況而定,以樓主所舉例的例子來看,真的有"執法過當"之嫌
作者: maymaytwotwo    時間: 2017-10-4 11:57 AM

該抓去關就去關,
暴力警察行為不可取..
作者: loveme74123    時間: 2017-11-5 12:11 AM

當然會阿 但是站在安檢的那一方,他也是為了乘客的安全,是有必要攔下來做檢查,不過不了解狀況,就把人打了一頓,這也太說不過去了
作者: iwgpnuber1    時間: 2017-11-10 10:48 PM

打成這樣當然就是執法過當了,而且還是在沒有弄清楚情況下。
作者: ppp5488488    時間: 2017-11-10 11:34 PM

都打人了當然是執法過當阿
作者: loveme74123    時間: 2018-2-8 05:22 PM

我是覺得有點執法過當了 雖然在美國很重視飛安 但人都還沒上飛機,至少也給個時間解釋吧
作者: goodbyemy    時間: 2018-2-14 01:03 AM

都還沒聽別人說明就開扁,造成別人受傷,這真的是過份了
我想對方應該會被判賠一筆不小的費用吧
作者: Chija2695    時間: 2018-9-15 04:52 PM

沒有暫時性的安全疑慮這樣的行為已經構成執法過當了~
我是不了解現場情況~但是只要能壓制住這少女就可以了~
我不相信現場那麼多安檢員壓不住這少女~
感覺有些執法者會把自己的情緒發洩在嫌疑人或嫌犯身上~
作者: loveme74123    時間: 2018-10-16 10:55 PM

是阿 是應該要給人一點時間吧 就算慢了一點也不至於要把人打成這樣啊
作者: hly12222    時間: 2018-10-17 03:23 PM

當然是啊,不否認太多狡猾的民眾不配合,但警察也太多跋扈濫用公權力的!
作者: jw9365    時間: 2018-10-23 09: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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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veme74123    時間: 2018-12-27 07:58 PM

是有一點過當 我是覺得可以慢慢的來 還沒搞清楚就直接把人打趴 會不會太過於敏感
作者: alex6789    時間: 2018-12-27 09:17 PM

為什麼不配合就好?
配合就不會這樣了吧
機場那麼緊張的地方
作者: style0915    時間: 2020-11-30 10:57 PM

可以勸導吧   動手就是不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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