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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你知道楞嚴經中有多少個淫字嗎 [打印本頁]

作者: godaikin2003    時間: 2012-10-5 07:24 PM     標題: 你知道楞嚴經中有多少個淫字嗎

   你知道楞嚴經中有多少個淫字嗎?
  
經查楞嚴經中共有53處淫字. 可見淫欲問題的重要性。
  1. 爾時阿難,因乞食次,經歷淫室,遭大幻術。
  2. 摩登伽女,以娑毗迦羅先梵天咒,攝入淫席。
  3. 淫躬撫摩。將毀戒體。
  4. 如來知彼淫術所加,齋畢旋歸。
  5. 為彼所轉,溺於淫捨。
  6. 唯殺盜淫,三為根本。
  7. 世尊現說殺盜淫業,三緣斷故,三因不生。
  8. 何須待我佛頂神咒,摩登伽心淫火頓歇,得阿那含,於我法中,成精進林。
  9. 如摩登伽宿為淫女,由神咒力銷其愛欲,法中今名性比丘尼。
  10. 我常先憶久遠劫前,性多貪欲。有佛出世,名曰空王。說多淫人,成猛火聚。
  11. 教我遍觀百骸四肢諸冷暖氣。神光內凝,化多淫心成智慧火。
  12. 熏聞離塵,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淫眾生,遠離貪欲。
  13. 若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淫,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14. 淫心不除,塵不可出。
  15. 如不斷淫,必落魔道。
  16.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熾盛世間,廣行貪淫,為善知識,令諸眾生落愛見坑失菩提路。
  17.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斷心淫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一決定清淨明誨。
  18. 若不斷淫修?定者,如蒸砂石,欲其成飯,經百千劫,只名熱砂。
  19. 汝以淫身,求佛妙果。
  20. 縱得妙悟,皆是淫根。
  21. 根本成淫,輪轉三塗,必不能出。
  22. 必使淫機身心俱斷,斷性亦無,於佛菩提斯可希冀。
  23. 如是世界六道眾生,雖則身心無殺盜淫,三行已圓,若大妄語,即三摩地不得清淨,成愛見魔,失如來種。
  24. 或作沙門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如是乃至淫女寡婦,奸偷屠販,與其同事,稱贊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
  25. 彼尚淫女,無心修行。神力冥資速證無學。
  26. 如是末世清淨比丘,若比丘尼,白衣檀越,心滅貪淫,持佛淨戒。
  27. 是五種辛,熟食發淫,生啖增恚。
  28. 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現作佛身,來為說法,非毀禁戒,贊淫怒疑。
  29. 如是眾生入三摩地,要先嚴持清淨戒律。永斷淫心。
  30. 是修行人,若不斷淫,及與殺生,出三界者,無有是處。
  31. 當觀淫欲,猶如毒蛇,如見怨賊。
  32. 如是清淨持禁戒人,心無貪淫,於外六塵不多流逸。
  33. 如寶蓮香比丘尼,持菩薩戒,私行淫欲。
  34. 妄言行淫,非殺非偷,無有業報。
  35. 心著行淫,男女二根,自然流液。
  36. 淫習交接,發於相磨。
  37. 是故十方一切如來,色目行淫,同名欲火。
  38. 身口意三,作殺盜淫。是人則入十八地獄。
  39. 諸世間人,不求常住。未能捨諸妻妾恩愛。於邪淫中,心不流逸。澄瑩生明。命終之後,鄰於日月。如是一類,名四天王天。
  40. 於己妻房,淫愛微薄。於淨居時,不得全味。命終之後,超日月明,居人間頂。如是一類,名忉利天。
  41. 世間一切所修心人,不假?那,無有智慧。但能執身不行淫欲。若行若坐,想念俱無。愛染不生,無留欲界。是人應念身為梵侶。如是一類,名梵眾天。
  42. 此等眾生,不識本心,受此輪回,經無量劫,不得真淨,皆由隨順殺盜淫故。
  43. 反此三種。又則出生無殺盜淫。
  44. 尚無不殺不偷不淫。
  45. 雲何更隨殺盜淫事。
  46. 其人常於信心檀越,飲酒啖肉,廣行淫穢。
  47. 一向說欲為菩提道。化諸白衣平等行欲。其行淫者,名持法子。
  48. 淫逸其心,破佛律儀,潛行貪欲。
  49. 此名山林土地城隍川岳鬼神,年老成魔。或有宣淫,破佛戒律,與承事者潛行五欲。
  50. 鬼力惑人,非有真實。贊歎行淫,不毀粗行。將諸猥媟,以為傳法。此名天地大力山精,海精風精河精土精,一切草木積劫精魅。
  51. 於末世時,在我法中出家修道。或附人體。或自現形。皆言已成正遍知覺。贊歎淫欲,破佛律儀。
  52. 先惡魔師,與魔弟子,淫淫
53. 相傳。如是邪精魅其心腑。近則九生。多逾百世。

作者: waroro    時間: 2012-10-6 01:27 PM

本帖最後由 waroro 於 2012-10-6 01:28 PM 編輯

你知道聖經中有多少個淫字嗎?
  
經查聖經中共有196筆提到淫字. 可見淫欲問題的重要性。


出 20:14        不可姦淫。
出 22:19        凡與獸淫合的,必要被處死。
.............
啟 21:8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虛謊的,

                     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
啟 22:15        城外有那些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和一切喜好並編造謊言的。


作者: mygog    時間: 2012-10-6 06: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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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0204449    時間: 2012-10-11 01:54 AM

本帖最後由 big0204449 於 2012-10-11 01:57 AM 編輯

你不信佛教.也沒人會怪你.但是你何必起這個惡因..對你有好處嗎?這樣其他網友就會改信基督教嗎?

我想你是一個讀過書.受過教育的人.怎麼會去做這種事

基督教聖經及教義.有教你要去毀謗攻擊污衊佛教嗎?.虧你還是基督教徒.

別說別人如何如何..要不是你起頭發交文毀謗攻擊污衊佛教.吃人也不會反擊

真是有聰明的不一定有智慧.沒智慧又沒聰明的人..才會做出這種下三濫的事來
專搞宗教對立及宗教戰爭的人.就是你這種人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2-10-11 11:18 AM

mygog 發表於 2012-10-6 06:37 PM
創世紀
19:31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們的父親老了、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裡.
19:32來、我們 ...


這問題先前也有問過,最後還扯了所多瑪跟最近的城市到底差多遠...

羅復一家是因著所多瑪的災禍,導致〞那時的世人〞不敢與他們有牽連
而那時女人以生子為榮,所以他的兩個女兒才用計來從父親得孩子。

至於你以為想娶誰就姦了誰!!! 那你也要故意被人看見!而且絕不能離婚喔!
到時小心你這"太太",就真成了你的"太座",到時別在那哀哭切齒。

作者: mygog    時間: 2012-10-11 01: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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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ygog    時間: 2012-10-11 01: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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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2-10-11 04:10 PM

本帖最後由 kschang 於 2012-10-11 04:33 PM 編輯
mygog 發表於 2012-10-11 01:59 PM
全能的上帝,信徒居然要搞到父女成姦!
想一下好了,你有全能的力量,你要繁殖人類,有必要搞成這樣嗎?
...

呵呵呵!

人自己要去做的事,神通常不去干涉,除非你所行的跟神的旨意大有關係。
以及羅得的女兒行事之前,可有求問過神?所以這是她們自己決定的事。

我在台中或嘉義,那你想到那一邊?不過你要先來跟我見見面!

以及你想姦誰娶誰,這是你個人的行為,只是這是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和法律!
若是女方堅持提告,你當然還是要被告!
而且我們教會通常不會讓姊妹單獨行動,
若你真在眾人不能控制自己的慾望,那你可要好好去看心理醫生!

如果對方真願意嫁你了,記得婚姻是神聖的,別想到處拈花惹草的,
因為這在古時你也是會被用石頭打死的.......
現在!!!!哎!!!




作者: mygog    時間: 2012-10-11 06: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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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2-10-12 09:02 AM

mygog 發表於 2012-10-11 06:43 PM
我們在討論聖經的道德觀,我只是在現實中打個比方,結果你要跳到那裡去!
自己也說了,這是  只是這是有 ...


哈哈!因為神知道世人的罪惡!

你的想姦誰娶誰是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和法律,這你也知道,但你卻想拿聖經的字句來當擋箭牌。

而神特別只寫出那些,就是讓你知道就是有人明知,還是會故犯!

所以我閃了一下,你就想要〞得寸進尺〞!

舊約中是有許多律法看似不合現代,但確也有符合現在立法的標準!

所以聖經還是很符合這時代!


作者: mygog    時間: 2012-10-12 04: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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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2-10-13 10:36 PM

本帖最後由 kschang 於 2012-10-13 10:38 PM 編輯
mygog 發表於 2012-10-12 04:45 PM
舊約中是有許多律法看似不合現代,但確也有符合現在立法的標準!

所以聖經還是很符合這時代!


但現實生活中也確實是有著姦誰娶誰的案例啊!

相信男女發生關係後,女方家長一定有著希望對方能娶自己女兒的意願。

但可惜的是…現在風流又下流的人真是不少,所以男方姦而不娶!至少前些日子的新聞不也有!

而神在當時就強制要求男方定要娶女方了!

現代是不一定娶,但可以告!但告還不一定能勝訴???!!! 這樣看來反而神的律法才是最好的!
作者: shalskce    時間: 2012-10-13 11: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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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ygog    時間: 2012-10-14 03: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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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2-10-15 06:40 PM

本帖最後由 kschang 於 2012-10-15 06:41 PM 編輯
mygog 發表於 2012-10-14 03:05 PM
唉!大哥,你老是用最差的世間,對比你用最好的角度解釋聖經!從來也不想正面回應!
兩情相情相悅,女方 ...


人性當然有啊!

就是對你太有人性了,所以才會說你若姦了誰就要去娶誰

第一讓你的生理有了發洩,第二讓你受限制。

而且你可能還搞不清楚聖經中丈夫要如何的愛妻子吧?

神可是要求你要〞捨命〞愛妻子!祂都還沒要求你捨命為父母,但祂要你為〞捨命〞愛妻子。

所以你若真對女方沒有一點動心,只是那種〞畜牲性〞的行為,最好不要想什麼〞姦誰娶誰〞。


作者: mygog    時間: 2012-10-15 08: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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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2-10-16 09:01 AM

本帖最後由 kschang 於 2012-10-16 09:05 AM 編輯
mygog 發表於 2012-10-15 08:53 PM
我們這種強姦的人性,正好是上帝創造的哦!
我們是在比較聖經的舊道德和現代法律的優劣,你倒底是要扯到 ...

性本是人的天性啊!而且你即然承認自己是神造的,就不會太擔心神所說的話會有什麼問題。你會擔心自己父母所說的話嗎?更何況神是更大的。


不信神要把她當陌生人?你是從那裡查到的?我找不到吔...

我看到的是....

林前 7:12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林前 7: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
林前 7: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被聖別,並且不信的妻子,也因著弟兄被聖別;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別的了。
林前 7:15        倘若那不信的人離去,就由他離去罷;無論是弟兄、是姊妹,在這種情形之下,都不必受束縛,然而神已經在平安裏召了我們。

你是不是曾被基督徒的女性朋友以下的經節所拒絕而含怨至今啊?
林後 6:14        你們跟不信的,不要不配的同負一軛,因為義和不法有甚麼合夥?光對黑暗有甚麼交通?

還好她沒願意,不然她今天就要被你逼迫了!

作者: mygog    時間: 2012-10-16 05: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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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2-10-16 06:33 PM

mygog 發表於 2012-10-16 05:31 PM
是不是信教之後,都不會正面回答,聖經上的律法優劣問題!(我們是討論這個吧?)
而是討論我有沒有被信基 ...


這種事情是兩夫妻間的事。

若是他們認識婚姻是神所配合的,不只是〞兩情相悅〞的狀況下而結合的
這樣他們在婚姻生活才能夠長長久久。

猜我是不是有精神問題才信主!!!
人就是有病才找醫生啊!所以我己找著能醫我一切心理疾病的大醫生─主耶穌基督

不與不信的同負一軛,指就是結婚的事,也就說最好不要和不是信主的聖徒結婚。

但你若真跟非信主的人結婚,而有一方堅持要離婚....
其實在聖經中唯一贊成離婚的理由:外遇,也就是犯淫亂的罪。

至於另一方轉信.....我沒有遇過。

反而是聽過要女方先信,結果等女方真信了後,男方就開始逼迫......

作者: mika0120    時間: 2012-10-16 06:47 PM

有淫字會怎樣嗎= =
不管什麼宗教人總是人
都會有慾望
任何宗教的創世神話都有亂倫情節這又代表?

能夠正視問題而不是避免或曲解問題的態度才是對的
作者: 伊犁    時間: 2012-10-17 09:20 AM

我認為 :
戒淫確實很重要
但從一部經典中去找有多少淫字
未免太無聊!
作者: mygog    時間: 2012-10-17 10: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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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uaceng    時間: 2012-10-18 12:36 AM

經查楞嚴經中共有53處淫字. 可見淫欲問題的重要性。
很沒有意思,查來做麼。
作者: BeeCasual    時間: 2012-10-18 07:15 AM

23樓的建議倒是引發了我的一個奇想: 如果把 "塄嚴經" 所有的字,按照出現的次數排列,再來看看幾個有意義字詞的排列高低,會不會提供出別的值得探討的題目?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2-10-18 09:20 AM

mygog 發表於 2012-10-17 10:22 PM
所以有一方信教了,那就不是度了另一方,不然就離婚?
我不想和你扯到這裡來啦!
倒底,姦誰娶誰,在現實 ...

那問題也是你提的啊.......
聖經中唯一承認的合法性關係就是在婚姻中,所有在婚姻之外都是〞姦淫〞
所以你和你女朋友就剛好也是屬姦誰娶誰的問題!
雖然你不是抓住她,但在聖經中你與她就是在未婚的狀況下就是〞行淫〞?
請問你會娶她嗎?......喔.....原來這才是另一處〞人身攻擊〞的主因嗎?
所以聖經中會要求你一定要娶她,而且永不得離婚。
那對她反而是個保障,而你對她有承諾了嗎?
還是你們都覺得〞薄薄的一張會忘了它的存在〞?
那只能說聖經提到〞邪惡淫亂的世代〞果然一點都不差!
作者: mygog    時間: 2012-10-18 08: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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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奸巨猾    時間: 2012-10-19 02:56 PM

楞嚴經一開端就是以阿難遭遇摩登伽女之難,世尊憐憫世人不了解真心自性,沉溺於愛欲,所以講了楞嚴經與楞嚴咒。其實楞嚴經講的不只淫,還有殺、盜、妄語,這四個是佛教的四根本戒,要修行就必然要斷除這四方面的行為,才會有所成就。我不知道這位師兄轉載這篇有何意義,我就順便介紹一下楞嚴經吧,如果有興趣的,也可以學楞嚴咒,學了楞嚴咒就不怕魔擾,楞嚴咒是咒中之王,是佛教最重要的一部咒,只要有楞嚴經在就是正法住世,所以佛教徒都應該護持楞嚴經與楞嚴咒,有興趣的師兄可以找宣化上人的相關文章來參考。
作者: kschang    時間: 2012-10-20 08:19 PM

mygog 發表於 2012-10-18 08:18 PM
我不要跟你一直跳好了!
1.你對你不了解的人,不認識的人,指控對方有性需求,上夜店,打手槍不是攻擊,我 ...


你直接從另一個帖子貼上啊....

你可以用引用啊!
http://www03.eyny.com/forum.php? ... 3&pid=227989010
作者: slijcworld118    時間: 2013-5-26 04:02 AM

色自頭上一把刀、萬惡淫為首。自古至今,史籍經典多有犯淫戒而至毀道亡家之例。故而淫之危害甚大!故而於此多有告誡後代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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